新注册单位开通网上服务需以下几个步骤: 一、签订银行缴费协议:新成立的用人单位,持营业执照(或单位成立相关证照)到北京市社会保险16家合作银行(银行名单详见“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”www.bjrbj.gov.cn/csibiz),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合作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一式2份并复印1份(协议文本名称、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,由各合作银行提供安排)。 二、网上登记单位信息:已实行“五证合一”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,无需办理网上登记,如发生用工行为,可随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。其他民办非企业、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需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,推荐使用单位信息网上申报,在登陆“网上平台”,点击进入“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”页面录入单位信息;或从“社保网上平台”通过“下载专区”─“程序下载”─“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下载”下载“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(普通单位版)”及最新程序补丁,点击“单位预登记”进入“单位信息录入”模块录入单位信息。点击“单位预登记”进入“单位信息查询”模块生成单位登记数据报盘文件,将以上两个数据文件保存到移动存储介质并提交后,打印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》、《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》各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。 新开办企业自助开通社保网上申报功能,无需再去社保经办机构,网上即可操作完成。 具体操作如下:第一步:企业使用“一证通”数字证书在网申系统填报(补充)相关信息。 第二步:四险收缴系统新增【新参保企业网上审核】模块,由社保经办工作人员核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。 第三步:四险收缴系统审核通过后,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至企业填报的手机号码,短信内容“贵单位已成功开通社保网上服务,经核定工伤费率为0.4%,接收本短信一小时后,可网上办理社保相关业务。”接收本短信一小时后,可在社保网申平台【单位用户登陆】开通服务功能”。 第四步:企业登陆网申系统,自助开通社保网上服务功能后,即可办理相关社保业务。 具体情况可向企业注册区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