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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》的政策解

时间:2015-10-15   来源:未知   浏览:

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平稳运行,按国家要求,经市政府批准,北京市人力社保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提高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,从现在的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上调到1200元,增加200元。增加部分,政府补助每人每年增加140元,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增加60元。
  此次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,仍坚持以增加政府补助为主,调整后政府补助占筹资标准的83.3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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